临淄区敬仲镇人民政府
标题: 敬仲镇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4217/201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1-01-19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敬仲镇人民政府

敬仲镇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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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敬仲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政策规定,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行“阳光政府”的一项有力举措,及时公开规定应该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及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信息日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现将我镇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0年度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6大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历年累计公开信息15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3条,规划类信息13条,业务工作信息9条,其他12条。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通过建立敬仲镇人民政府网站、开辟政务公开专栏、设立档案室、资料索取点等多种政务公开方式,形成了统一受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了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按要求对机构职能、政策信息及政府管理、财政管理、监督方式及办事程序等信息的公开全面、及时,因此,本年度未接受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未发生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镇政府及各部门未收取政府信息查询、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监督,2010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信息公开投诉、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政府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3.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