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淄博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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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173H/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06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科学技术局 |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领域
坚持科技创新服务产业发展导向,围绕我市产业和城市高质量发展需求,聚焦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四强”产业、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以及氢能、光伏、储能、机器人等未来产业,以及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新业态等领域实现重大突破的科技青年人才。
(二)申报主体
下列人选不在申报范围:
① 已从我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工程、淄博英才计划、淄博杰出精英等人才工程人选;
② 被列入我市人才失信“黑名单”、尚在整改期内的;
③ 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暂停一年申报;累计申报三次未入选的;
④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选条件
1.人选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人选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品行作风端正,无科研失信记录。
3.在我区工作的全职青年人才:
① 人选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在我市企业、科研机构从事一线科技研发和技术攻关工作。
② 创新能力强,聚焦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方向,在突破重点关键技术、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有效推动用人单位或行业技术进步。
③ 人选应在我市同一单位连续全职工作5年以上,未满5年的需在参加工作之日起即在我市同一单位全职工作满2年以上,并签订4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
④ 人选近5年内一般应主持或以第二完成人参与市级以上产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项目须在淄博落地转化),或具有领衔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经历,或担任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负责人,或近五年作为前三位完成人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4.拟引进的全职青年人才:
① 人选应具有博士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已与我市企业、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基础。
② 人选近5年内一般应主持完成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有领衔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经历,或担任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负责人,或近五年作为前三位完成人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
申报人选属拟全职引进的,一般须在发文公布入选后6个月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全职到申报单位工作。
(二)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科技研发工作,建有市级及以上重大产业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投入连续2年保持3%以上,能为青年人才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研发条件,对培养青年人才具有清晰的规划和必要的支持政策。
三、工作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5份,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材料必须字迹清晰),按照封面、目录(含附件目录)及页码、申报书、相关附件的顺序胶装成册,不同章节间用彩页分隔,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并在书脊处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7月14日下班前报区科技局,电子版及pdf版发邮箱
四、联系方式
电话:7211268
邮箱:lzqkjjjhk@zb.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