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科学技术局
标题: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173H/2024-54290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19 发布机构: 临淄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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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和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我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统计范围2021-2023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填报要求

)统计年报。统计年报通过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org.cn/)填报。在填报数据时,系统中出现错误或警告提示的,必须提交明确的解释不能过于笼统

1.高新技术企业年报。高新技术企业202434日前,完成统计年报报表填写,并完成数据上报,同时,总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报表盖章封面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报表企业留存备查),其他纸质材料(从网报系统打印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局 

电子版材料:

1)总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报表盖章封面扫描件(按系统内清单顺序编号)。

纸质材料部分数据由区局统一汇总报送

2)从网络系统打印的所辖范围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

3)从网络系统打印所辖范围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

4)对于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需要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5)系统中导出的所辖范围内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

6)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或证明的材料。

(二)高企发展年报。高新技术企业202434日前,一并完成高企发展年报填报工作,数据要与火炬统计年报数据一致。

三、有关要求

1.火炬统计年报为火炬中心内部统计,统计调查范围内的企业要做到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确保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因故不能上报的,请报送书面原因。

2.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鑫声

电话:7221440

邮箱:lzqkjjzhk@zb.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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