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民政局
标题: 临淄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送达公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448/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机构: 临淄区民政局

临淄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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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两年及以上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的规定,本机关拟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等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临淄区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社会组织如对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有异议的,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电话:0533-7215694

 联系地址:临淄区齐兴路101号行政办公中心西楼二楼

 

                                    淄博市临淄区民政局

                                      2023年2月27日

 

临淄区拟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1

临淄区无线电运动协会

2

临淄区印刷业协会

3

淄博市临淄区文化娱乐协会

4

临淄区蔬菜协会

5

临淄区花卉盆景协会

6

临淄区清香核桃协会

7

临淄区金山镇苗木花卉盆景协会

8

临淄民间文艺家协会

9

临淄凤凰镇养鸡协会

10

临淄区东方爱婴早教园

11

临淄托普教育培训学校

12

淄博市临淄区金圣大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13

临淄维恩艺术培训学校

14

临淄区新星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15

临淄区晏婴乒乓球俱乐部

16

临淄圣大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17

临淄正德教育培训学校

18

临淄致胜教育培训学校

19

临淄利康诊所

20

临淄区闻韶街道办太公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21

临淄顺达医院

22

临淄雪宫和谐艺术团

23

临淄区博乐艺术青少年活动中心

24

临淄区七色花艺术团

25

临淄区正和双阳舞蹈团

26

临淄星艺舞蹈团

27

淄博市临淄区文绣锦裳旗袍文化交流中心

28

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道仉行村农村幸福院

29

临淄惠康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30

临淄唐汉中医药研究所

31

淄博临淄中平法律服务所

32

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南高村幸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