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民政局
标题: 临淄区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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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02-02 发布机构: 临淄区民政局

临淄区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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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临淄区民政局按照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打造“亲情服务、阳光民政”品牌,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1、多层次大养老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夯实基础,充分发挥机构养老的支撑作用。年内新增养老床位178张,第二康复养老院、夕阳红桓公台养老中心改造项目顺利达标,养老院服务质量检查基础性指标达标率达到95%以上。二是重点推进,居家养老工作深入开展。全市率先出台《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鼓励居家养老设施建设,为2017年建成的25处幸福院发放省、市区补贴325万元。2018年建成、验收、投入使用农村幸福院26处,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建设省级社区养老示范中心2处,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专业社会组织5个。三是创新思路,搭建社区综合照料平台。8家日间照料中心实现社会组织托管。在农村幸福院中推广“幸福小院”运营模式,将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延伸到农村居家老人。

2、社会救助体系稳步完善。一是我区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4300元,为全市最高标准。二是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把因病、因残及其他因临时困难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作为重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农村低保,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三是特困人员供养待遇全面落实。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现状、自理等级等进行逐一走访摸排。目前,我区46名不能自理农村特困人员均纳入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实现100%;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部与专业居家社会组织或养老机构签署日常照料护理协议。

3、移风易俗、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殡葬管理走在前列。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首批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区县之一。制定了《临淄区移风易俗工作考核细则(试行)》、《临淄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考核细则(试行)》,将一约四会制度建设及固化上墙、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活动、典礼指导程序、红白公事禁放烟花爆竹列入考核内容。2018年1-9月,全区共办理红公事789起,白公事2130起,全部按新规办理。截至目前,建成1个区级城市公益性公墓、3个镇街道级公益性公墓、178个村居级公益性公墓,区、镇、村共计182处,覆盖300个村居,年内预期覆盖率70%。。

4、优抚优待工作重点推进。大力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在全区悬挂光荣牌提供基础数据。

5、扎实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一是稳步推进十项率先突破考核工作,4个村都已完成了股权改革,2个村正在进行“村改居”的上报审批程序。18个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经过改造提升达标,完成率达60%,远远超过市对我区下达的完成30%的年度考核指标。二是全面做好村居和社区居委会换届及后续工作,全区464个村和社区共选出“两委”班子成员1877人。指导村(居)推选村民监督委员会,调整撤换村党组织成员13人。三是加强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全面建立城乡社区协商制度,规范社区民主自治,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工作,提升社区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

6、构筑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在辛店街道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临淄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成后我区将有5个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积极开展了临淄区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共有21家社会组织中标。依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和社会组织诚信自律规范等标准,对21家社会组织开展评估工作。

7、民生热线工作稳步推进。根据今年机构改革、市“民生12345”与818900业务接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人员,召开专题工会会议针对新情况进行了新部署,不断完善工作方法,总结经验做法,确保民生热线工作扎实推进;全年接受工单235件,办结满意率为82.97%,确保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力求让每一位诉求人100%满意。

8、其他工作巩固提升。加大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力度,委托第三方首次开展养老机构电气安全检查、消防设施审验、消防隐患排查等项工作;按照省、市地名普查办部署安排,有序推进我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完成了普查信息的采集、普查数据入库以及自检工作,共收集多媒体信息5027条,入库地名5027条,图库连接率实现100%;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及协商工作,引入淄博云科网络有限公司,选取4个社区进行手机平台的免费试点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社会救助与优待政策,组织开展2018年“慈心一日捐”活动,共募集善款165万元,与市慈善总会联合开展“情系受灾群众、关注饮水安全”净水机赠装活动,为全区部分村、镇公共服务场所、敬老院安装300台净水机。对26名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办理收养登记27起;为1249名困难残疾人、5393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78.16万元,1-10月份为城乡低保1702户,2672人发放低保金849万元,611名困难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175.15万元,为68名临时性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25万元;全面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区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1800余万元,自2018年7月1日起,实行优抚金按月发放;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300余万元。33名军休干部和7名遗属  发放生活补助500.39万元;已为我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523.9万余元;办理结婚登记3348对,离婚登记1350对,补领婚姻登记证2285件。

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年来,虽然临淄区民政工作有创新、有成效,各级领导给予肯定,群众满意度指数提升。但工作推进中还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服务保障能力不足。随着各级政府对民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民政工作量越来越大,迅速增加的业务与人员短缺的矛盾日益凸显,尤其是镇、街道级民政业务猛增,村居更缺少民政协理员,工作标准化和精细化建设效果不明显。二是救助对象界定难度增大。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的准确认定是大多数社会救助精准救助的前提。目前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仅能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社保等信息进行核对,但目前市民多为灵活就业,救助对象界定难度仍然比较大。三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受困于土地和资金。大部分村、居级历史形成的公益性公墓用地的土地性质在国土部门登记均为耕地或林地,省、市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均未出台相关奖补政策,村级建设受到制约。

三、2019年重点工作打算

1、构筑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针对居家养老,拟以部门文件的形式出台统一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标准、制度规定、标志规范等,在全区形式统一标识、统一品牌;扶持1-2家专业养老服务社会组织连续运营,推进区级12349养老信息平台建设。

2、在城市社区、企业社区推广移风易俗工作。建立健全社区红白理事会及相关管理制度,吸纳有号召力和热心社区事务的离退休干部、楼长担任红白理事会成员,通过党员干部带头、居民自治,在城市社区和企业社区形成移风易俗良好风尚。

3、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工作。结合“一窗受理、全科服务”试点工作,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平台,进一步加大社区信息化建设力度。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实现30个纯城市社区信息化平台的再完善,同时,联合卫计局、住建局、公安局、房管局等智慧社区建设参与部门,探索建立资源整合的综合性“大数据”、“大平台”,让社区居民真正享用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4、扎实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深化“放管服”,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用“外请督导+本土督导”团队督导模式,指导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拟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进国内、省内知名团队运营管理已经成立的5处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邀请专家教授和社会组织管理资深人士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从业能力、财务管理等提供系统培训,提升社会组织整体水平。

5、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在今年以来我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办理许可、检查案件若干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及工作实际开展各项工作;针对本单位的机构改革,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调解工作,重新调整充实了依法行政调解领导小组;积极做好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应诉率到达100%。

2019年,临淄区民政局将在2018年各项工作取得成效,尤其是创新改革工作趟出路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团结一心,全员上下共同努力,扎实干好日常性为民服务工作,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民政局、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重点性工作,力争做出更加骄人的成绩,向党和政府、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