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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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5448/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5-19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民政局 |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申请条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为具有淄博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保障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临淄区标准为每人每月22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申请条件: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补贴对象为具有淄博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自2017年1月1日起,将符合条件的一、二级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
保障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临淄区标准为一级每人每月167元,二级每人每月140元。
3、所需材料
①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填写《临淄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银行卡(农村商业银行)复印件。
②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填写《临淄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银行卡(农村商业银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