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民政局
标题: 临淄区民政局关于公开征求《淄博市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448/2024-548298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29 发布机构: 临淄区民政局

临淄区民政局关于公开征求《淄博市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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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省市区关于养老服务政策要求,按市民政局工作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下称“该规划”)。2022年7月25日,该规划通过政府采购选定编制团队;2023年11月3日,该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和部门审查。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4年9月30日至10月29日止),如有意见请联系linzidbb@163.com

一、规划范围、期限

规划范围为临淄区行政辖区范围包括五个街道和七个镇,区域总面积约663.68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二、养老服务设施分类

根据《淄博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规定,按照“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服务对象、形式与功能设置,养老模式分为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

机构养老是由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

社区养老是利用社区资源,为老年人提供适宜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按照社区养老服务区域不同分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农村养老服务设施。

居家养老是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

三、规划目标

按照“惠普、均衡、充分、优质”的原则,围绕“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撑、高端有选择”的思路,区级抓统筹、街道(镇)抓配建,村(社区)抓落地,统筹优化各类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推动养老服务迭代升级,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老年人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

1.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区、街道(镇)、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形成“9064”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即90%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服务,不少于6%的老年人享有社区养老服务,不少于4%的养老机构床位供老年人入住;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保持100%,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保持100%,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保持100%,农村养老设施覆盖率明显提高。

2.机构养老服务更加优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推进医养结合等多种类型养老机构建设,到规划期末,逐步提高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标准,全区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不低于0.2平方米;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达60%以上。

3.服务资源更加融合。城乡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更加协同发展,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深层次结合,医疗卫生和康复护理服务在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和家庭等三个场域实现无缝对接,形成居家服务、日间照料、机构托养、医疗服务、健康养生、智慧养老等各领域服务的有机融合。

4.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各类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行业标准科学规范,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三、规划内容

(一)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2035年,规划临淄区机构养老设施24处,其中区级1处、街道(镇)级23现状保留9处,新建4改建3处和扩建7处,共提供机构养老床位约6379张。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2035年,在街道(镇)层面,规划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2处,其中现状保留6处,规划新增6处。

2035年在社区(村)层面,大力发展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2025年年底前,实现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共规划床位约2397张

(三)近期建设规划

2025年,实现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农村地区,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

2025年,规划建设3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16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