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度工作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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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5448/2024-543959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3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民政局 |
2023年,临淄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创新政策宣传方式,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落实救助制度,兜牢民生底线
根据《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淄民[2023]4号),自2023年起分档分层提升低保等救助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880元提高至924元;农村低保由每人每月755元提高至801元。2023年共为全区城乡低保27527人次发放低保金及免费电量款1818.1万元,缓解了困难群众生活压力。
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健全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指导镇街完善备用金制度和急难对象24小时先进救助制度。今年以来,为152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70.4万元。
持续开展特殊困难失能人员照护服务,以元旦春节为契机,加大对特困、低保等低收入群体的救助帮扶,为33名“两便”不能自理,长期卧床的特殊困难人员发放纸尿裤、毛巾、枕巾、床单、被褥等照护物质价值4万余元。
(二)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政策知晓率
通过“线上+线下”多形式深入宣传我区社会救助政策:整理政策内容及救助工作成效发布微信公众号,利用网格群转发宣传;制作社会救助政策系列宣传动画,在12个镇街便民大厅进行循环播放;通过推广社会救助政策“一镇一码”,帮助群众通过扫码了解救助政策;开展实地宣传活动,在社区和村集市等人流量大的地点设置宣传摊位,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对救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公众了解、关注社会救助工作;镇街组织村(居)党员、村(居)民代表召开政策宣讲会,帮助基层党员干部吃透社会救助政策,向群众做好政策传递。
(三)推进部门联动,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人员工作台账,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管理,每月向医保、乡村振兴部门推送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低保边缘群体三类人员信息。探索搭建救助数字化平台,对接残联、卫健、人社等部门定期共享困难群众线索与救助帮扶数据,加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
(四)创新救助机制,提升社会救助能力
建立社会救助提级复审及“一事一议”机制。对镇(街道)审批未通过和动态调整退出等特殊群体,由区民政部门提级复审;对处于低保边缘但生活确实存在实际困难的,由区民政局牵头召集“一事一议”联审会,集体研究,解决特殊个案,确保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