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民政局
标题: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448/2023-533301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30 发布机构: 临淄区民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 字号:
  • |
  • 打印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临淄区民政局联系(地址:临淄区齐兴路101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64;邮箱:lzqmz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临淄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机制;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制度建设;紧抓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强化责任监督,确保公开成效。并且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问题,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2022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其中业务工作33条、镇街部门文件9条、其他文件4条、政府会议3条、规划计划2条、民生公益29条、社会救助59条、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专栏77条,社会福利41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5条、财政信息6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0条、其他6条。(以下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图1.业务工作截图

图2.民生公益截图

图3.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截图

图4.社会救助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工作,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落细信息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相关责任人,对拟在局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审查工作,尤其是保密审查工作,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查缺补漏,统一整理,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及时关注民政领域热点工作,不断扩充信息公开范围,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临淄区门户网站设立临淄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临淄民政”微信公众号功能,力求做到信息同步。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适时调整栏目设置,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进行了调整,并及时公开各项信息,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及时维护和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适时调整临淄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1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时参加全区业务培训会议,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时更新保障栏目信息,不断扩充信息公开范围,确保监督途径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公开信息不够及时,对民众关注的信息关注度欠缺。二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流程不够完善。

改进情况:我单位将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充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关注民政领域热点工作,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继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各业务科室要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提供内容真实全面有效,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严格审查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内容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并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2022年区民政局共收到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30号、50号、60号、88号、110号5项建议,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42号、66号2项提案。对收到的全部建议提案区民政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根据各部门职责,定期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社会福利”等重点栏目进行更新维护,各项救助补贴及时进行公示;做好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做好部门会议公开工作;做好本部门信箱和网站互动平台答复工作,做到按时、合法、合规答复。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每季度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会议,查摆每季度中存在的问题,并相应地提出了整改措施。定期开展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使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