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民政局
标题: 临淄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448/2024-542556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3 发布机构: 临淄区民政局

临淄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 字号:
  • |
  • 打印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3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临淄区民政局联系(地址:临淄区齐兴路101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64电子邮箱:lzqmz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淄区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透明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临淄区民政局共制发业务工作39条、镇街部门文件2条、其他文件1条、政府会议3条、规划计划1条、民生公益45条、社会救助60条、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专栏54条,社会福利38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2条、财政信息5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7条、其他7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情况。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报告的统计、编制和报送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严格落实三审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公开事项,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网站公开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平台建设,丰富公开类别,优化公开内容,加大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社会关心、公众关注、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满足了各种不同受众的需求,体现出民政特色,全力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予以推进,适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会商,责任到人;确保流程规范、合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不出现各类错误和问题;制定 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有待改进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存在发布不及时的现象;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积极性不高三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具体,多局限于上级要求公开的内容。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交流会、培训会,不断转变工作态度,提升工作能力提高。三是进一步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把惠民政策讲清楚,让老百姓看得更明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区民政局共收到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5号、48号、56号、57号、1045项建议,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36号、40号、43号、62号、67号、107号、116号、120号、131号、139号、140号、163号、164号、165号14项提案。对收到的全部建议提案区民政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严格对照各部门工作职责,定期对涉及重点民生领域的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栏目进行实时更新及做好相关公示工作;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公示工作等。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严格落实《2023 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每季度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会议和培训会议,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践行为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民政领域的信息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推进我区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