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主要是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向所在镇(街道)负责部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由镇、街道对申报主体进行现场查看,定时进行监督,项目进行全程管理。经镇街推荐,区农业农村局将对材料进行审核,聘请第三方进行审计验收,验收合格的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兑付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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