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销号整改情况公示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6893/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7 发布机构: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销号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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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销号整改情况公示

 

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

投诉内容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效果

受理编号X2SD202109040107

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吴胡同村民田某坤在村中心街区露天家宅院散养多支鸡狗、白山羊,味很大,遇阴雨天,污水横流,多次跟镇村领导反应,一直没有解决。

规范村民的养殖行为,解决村中心养殖的异味和卫生问题,改善村民人居条件。

经现场核查,该村民在其自家宅院进行散养,共饲养有护院犬1只、山羊8只,散养鸡20只,有较大异味,连阴雨天时,该户所在胡同路面只有少量雨水,未见污水。

协调相关民户出售养殖肉羊,修缮户内圈舍,散养鸡归入圈舍,清扫院落,硬化地面,保证雨污分流。

已整改完成。一、金山镇吴胡同村村委协调田某坤已将养殖的8只羊销售处理;散养鸡只圈养于鸡舍内,修缮原有圈舍,防止雨污混流;清扫并保持院落卫生。

二、责令金山镇督促吴胡同村委加大对该户的监督力度,严控养殖污染。

受理编号X2SD202109080250

投诉人称齐都镇东石村有村民在禁养区内搞养殖,有一家狐狸养殖场,还有几户村民在院里养羊,恶臭熏天,粪便污水直排地下。

规范村民的养殖行为,做好粪污排放管理,解决村内养殖的异味和卫生问题,改善村民人居条件。

经现场核查,两养殖户位置均未在禁养区内,且均属于散养户。

督促两养殖户加强粪便日常管理,定期清理粪便,增加生物菌剂等抑味剂的喷洒频次,减轻异味对周边影响。

已整改完成。刘某庆养殖户定期清理粪便,增加生物菌剂等抑味剂的喷洒频次,减轻异味对周边影响。刘某三散养户加强粪便管理,将羊全部圈养于院外栏舍内,做好粪便日产日清。

受理编号:X2SD202109220144

临淄区金山镇搭岭村,原村支书李某打着美丽乡村的旗号,在“大水谷山”和“东山”乱采乱挖,对修建生产路的说法不认可;李某占用耕地建藕湾池;“小山子”复绿工程中,外卖山石,砍伐“小山子”松树。

 

1.“对修建生产路说法不认可”问题。搭岭村作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其建设项目已列入临淄区金山镇乡镇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内容。对东山、大水谷山、大水巫山等生产路进行整修,主要是为了解决村民反映的生产路不畅、机械车辆无法进出作业等问题,并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2.“占用耕地修建藕湾池”问题。藕湾池作为搭岭村乡镇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内容,占地2.27亩,原为废弃的沟湾,查询“二调”数据库,地类为果园。

3“小山子复绿工程中外卖山石、砍伐松树”问题。2013年9月,山东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中标“小山子”复绿工程,于2013年12月施工建设,2017年9月通过淄博市国土资源局验收,现场无外运石料的情况。因栽植的柏树成活率不高,于2019年4月用经济价值更高的果树及杂粮农作物进行了替换。

1.临淄区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搭岭村乡镇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的指导监管工作,确保严格按照要求施工建设。

2.临淄区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杜绝出现违法违规占地行为。

已整改完成。1.临淄区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搭岭村乡镇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的指导监管工作,确保严格按照要求施工建设。

2.临淄区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杜绝出现违法违规占地行为。

公示期: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