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2022年临淄区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6893/2022-526450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09 发布机构: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临淄区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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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颁布《2022年临淄区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方案》(临农发〔2022〕27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切实将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业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根据《关于印发2022淄博市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淄农办字〔2022〕22号)要求,结合临淄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5个方面。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攻坚突破为总抓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训”原则,突出抓重点、抓要害、抓落实,优化课程设置,创新培训方式,分层分类施教。统筹实施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产品质量监管员能力提升、农机手操控安全、村支部领办合作社带头人素质提升等行动,以点带面,加速培育壮大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打造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重点任务

聚焦聚力保障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聚焦聚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聚力促进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聚焦聚力支撑乡村建设行动。全区共分类培训高素质农民1210人,通过系列专项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及农业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及素养,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三)工作内容

围绕全区农业农村工作总体任务目标,充分整合利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发展壮大高素质农民队伍。

1、具体任务2022年全区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工作分类开展,按需求、按产业、按人员分类开办相应培训班次,统筹推进生产技能、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人才培训。全区共分类培训高素质农民1210人,其中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带头人等180人(含合作社辅导员、基层农经管理人员、村级防返贫宣传员等);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等200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植大户等830人(含粮食、蔬菜、果树种植3个专业)。

2、培训要求。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带头人、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等专项类别,培训课时不少于40学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植大户等类别,培训课时不少于32学时。依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长,培训时间自2022年5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

3、培训形式。根据培育对象与培训类别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计划与培训内容,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提高培训针对性和质量效果。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带头人、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等培训,依托山东农业大学(根据新冠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培训基地)异地脱产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植大户等培训,由我区14处农民田间实训学校承担

4、培训内容。针对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人员,重点围绕合作社章程制度建设、合作社规范运行、合作社财务管理、合作社品牌建设与营销、电子商务等开展培训;针对基层农经管理人员,开展农业农村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与仲裁、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开展培训;针对防返贫业务,重点加强对新上任镇、村干部的培训指导,确保基层工作人员熟悉掌握防返贫相关标准、程序和政策体系等;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班次,重点培训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兽药残留使用标准及禁限用农兽药品种培训、主导产业农业技术操作规程及农业标准、农业转基因等内容。

针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大户培训班,重点开展良种推广、防灾减灾、科学施肥用药、低碳绿色生产等技术培训;围绕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开展转基因政策、产业化、安全性培训,开展转基因科普宣传;围绕经济作物生产,因地制宜开展蔬菜、果树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围绕粮食作物机收减损,开展机收减损技术与驾驶员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围绕耕地质量提升,开展节水灌溉、土壤培肥改良、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培训。

将全区农业农村发展政策、农业产业发展形势趋势、农业安全生产、农担融资扶持政策、防返贫业务等纳入培训内容。同时,根据学员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产业生产技术、品牌打造、电商营销、金融信贷、加工物流、直播带货、农村文旅、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物联网+”智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等培训课程。

四)培训实施

1、制订培训计划。各田间实训学校要根据本地产业结构特点,坚持以农民为中心,从农民需求出发拓展培训内容,切实让农民学得会、用得上。根据区下达的培训任务数量,制定好培训计划,措施要具体,开班前2天上报开班申请及培训计划。在疫情期间,各田间实训学校要根据实际采取分散小班制教学实训,避免人员聚集,做好防护。培训方式在注重线下集中培训基础上,探索开展线上培训方式,组织专家开展线上讲座或发布农业生产技术管理要点电子明白纸。

2、遴选培训师资。严格培训师资遴选,整合市内外高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农业专家、技术人员,聘请既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高素质农民田间学校师资。继续实施“辅导员+双专家”培训方式。聘用实践能力强,业务知识全面、学员信服的农民专家进行授课,充分发挥农民专家的带动作用。

3、制定培训流程。各田间实训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内容,开课前,要与授课老师详细沟通,尽可能多地收集、准备好与本堂课程相关的展示物品、授课材料,提前考察确定田间实践或参观的示范点等,让参训学员感到学习内容直观、易掌握,每次课程尽量安排农民田间实操环节,专家现场点评学员实操情况,真正让培训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使学员一学就会,学之能用。

4、组织培训考核。区农业农村部门对培训过程全程监督。每个培训班结束后,各田间实训学组织参训学员对所学过的知识、技能等进行统一考试考核,考试方式可灵活多样,将考试考核材料做好存档。组织学员填写《农民专项培训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对师资及教学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

5、建立培训档案。做好培训档案的整理和装订工作。各田间实训学校要严格按照农民专项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所列内容,建立齐全完整的培训档案,并整理装订存档,培训材料要扫描并留存电子档案。同时强化教材规划建设,选好用好培训教材。

6、材料及信息报送。各田间实训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材料的登记、统计、上报及培训班结束后的电话抽查回访等工作。要根据培训类别建立规范统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准确无误的《农民专项培训台账》,学员在培训签到簿上签字。培训台账与签到簿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签字和盖章,严禁代签、事后补签等现象发生。在每期培训结束后,及时进行电话回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培训结束3日内上报检查合格班次培训材料,同时及时编报培训工作简讯、先进典型等培训宣传信息。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项工作列入了淄博市委、市政府民生项目的考核。区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建立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同志担任成员的工作协调机制。各镇办、各农民田间实训学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细致谋划,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有专人负责;本地种植大户等培训要统筹镇办农民培训需求,优先培训有较大产业规模、参训意愿强烈的农户;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等类别异地脱产培训,相关镇办要派专人参加,并管理好本镇办参训人员。

2、全程监管,及时验收。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全程监管,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培训开班后,及时听取学员建议,公布联系电话,发动学员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培训班次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培训项目实施要求逐班次进行验收,并填写《农民专项培训验收报告单》。各田间实训学校培训工作要在11月10日前全部结束,并上报培训工作总结。

3、规范经费使用。承担培训的机构要严格执行《淄博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培训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套用等违规使用资金行为。培训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培训教材、培训师资聘用(包括讲课费、往返交通费、误餐费等)、学员交通、误餐补助、住宿、培训耗材(学员使用的笔记本、笔、包等,教学使用的笔、纸及其它必要教学工具等)、场地租赁、防疫物资、设施配置、档案建立、招生宣传、跟踪服务、工作经费(不超过项目总资金的5%)等。要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规范各类票据、凭证使用,杜绝不合理票据、凭证入账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