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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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6893/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6-09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
临农委办发〔2020〕9号
为保证我区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农经字〔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
(一)粮食生产基本情况
临淄区地处鲁中丘陵与鲁北平原交接地带,位于淄博市东北部,现辖7镇5街道、464个村居社区,总面积668平方公里,人口61万。全区耕地面积52.58万亩,粮食种植面积常年稳定在60万亩,先后荣获“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等荣誉称号,被列为省级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后备县。近年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稳定面积、主攻单产、提高品质、增加效益”的粮食发展思路,不断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特别是在粮食生产“耕、种、管、收”方面,逐渐走出了自己的发展模式。2019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60.54万亩,其中小麦种植面积30.37万亩,平均亩产482公斤,小麦总产14.64万吨;玉米种植面积30.17万亩,平均亩产523公斤,玉米总产15.78万吨。
(二)土地流转情况
截止2019年底,全区土地流转面积 16.74万亩,流转率达 35%,50亩以上种粮大户280多户。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目前,全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6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6家,各级龙头企业年产值达到42亿元;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1085家,国家级示范社 6家,省级示范社 16 家,市级示范合作社34家;家庭农场118家,示范场56家,其中省级示范场5家,市级示范场11家。全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制度健全,组织化程度高,管理规范,土地托管服务呈现积极发展势头。
(四)承担项目优势分析
1、粮食生产基本实现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自2008年以来,临淄区开始推行粮食生产耕作服务,对玉米机收还田、旋耕、深耕、再旋耕、配方施肥、小麦供种、小麦播种、病虫害防治、小麦收获、夏玉米直播等环节,实行“十统一”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2017年粮食种植服务模式开始由实行“十统一”服务转为扶持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初步建立了种子育繁推一体化、耕种管收农机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服务带动规模经营,农机作业机械设备先进,可为农民提供粮食耕、种、管、收等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2、打造“全链条”产业融合模式。融合农资、农机、农技、农商、科研、金融服务等优势资源,连接合作社与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相衔接,拓展农业产业经营渠道,开展经营服务,打破信息瓶颈,让生产者和消费者精准对接,让农户突破交易空间和时间的限制,打造订单农业新模式。按照消费者需求确定种植品种和方式,提供有机绿色健康农产品,确定持续、稳定、长期、可控的新型供需关系。农业生产作业链条,直接完成或协助完成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农业标准化社会化服务。大力推行 “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的服务经营模式,推进产销衔接,形成临淄优质粮食生产标准,打造绿色优质粮食临淄品牌。
3、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2019年,全区农机总动力56万千瓦,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9.71%。小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9.8%,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9.61%,已实现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截止2019年底,全区共有拖拉机4939台,耕整地机械475台,种植机械6318台,收获机械1994台,高效植保机械696台,粮食烘干机械41台,基本实现耕、种、管、收环节全覆盖。2019年成功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荣获“2019年全省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开展了一批试点项目:2019年国家级粮改饲示范县项目、全国第四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2019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
4、近年来先后承担实施了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项目、粮食高产创建平台建设产业发展项目、统一供种社会化服务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及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所有项目顺利通过验收,为农业生产服务托管项目实施提供了丰富的经验。
二、项目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巩固全区以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为主的主导产业,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通过实施项目,组织小农户土地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质高效现代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探索多种服务模式,加快补齐现代农业的服务短板,着力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提升农业生产服务业行业发展水平,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服务体系和服务机制,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把小农户引入农业发展大格局,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粮食绿色可持续发展。通过实施项目,带动贫困户实现产业脱贫;通过实施项目,加快探索多种服务模式,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组织等多元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全区农业生产服务业发展水平,健全全区社会化服务体系。
具体目标:
1、面积指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2万亩。
2、产量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推广玉米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玉米收获及秸秆还田、玉米禁烧旋耕技术,项目区粮食产量较上年提高20公斤左右,全区粮食总产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
3、社会化服务体系指标:全区植保、收获、旋耕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项目区新型植保设备增加到50台,玉米收获机械、旋耕机械数量达到200套以上。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将粮食作物作为主导产业,结合农时,本项目选择玉米作为社会化服务主导补助作物。围绕病虫草害统防统治、玉米收获及秸秆还田、玉米禁烧旋耕等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托管环节 |
服务面积 |
服务区域 |
时间节点 |
补助标准(小农户) |
备注 |
1 |
玉米病虫草害统防统治 |
2 |
朱台镇为主,辐射全区 |
7月 |
13.5元/亩 |
防2次,含农药费用 |
2 |
玉米收获及秸秆还田 |
2 |
朱台镇为主,辐射全区 |
9月 |
24元/亩 |
含秸秆还田、运输等 |
3 |
玉米禁烧旋耕 |
2 |
朱台镇为主,辐射全区 |
9月 |
7.5元/亩 |
|
为防止干扰市场机制,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保证服务小农户的生产托管服务助资金和面积占比高于60%。已享受相同试点项目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防止“政策垒大户”。注重将生产托管项目与脱贫攻坚统筹结合,向贫困村倾斜,精准帮扶贫困人口,有力地支持产业脱贫。
(二)制定标准
1、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标准
(1)成立2年以上;
(2)其拥有机械数量满足托管服务要求;
(3)承担过同类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4)市级以上示范社或示范家庭农场优先选择。
2、农生产托管服务标准
(1)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严格执行NY/T1276相关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正确调配药剂。在大喇叭口前使用自走式高地隙喷杆喷雾机进行病虫草害防治,大喇叭口以后可使用植保无人机进行飞防。无人植保机相对高度不高于2.5米,喷药幅宽为各机型最大喷药幅宽减去0.5-1米;每亩喷施药液不低于0.7公斤,雾化均匀良好,不得重喷和漏喷,确保作业质量;防治效果不低于80%;服务对象满意率90%以上。
(2)玉米收获及秸秆还田作业标准:符合 NY/T 1355-2007玉米收获作业质量相关规定,包括秸秆还田,玉米剥皮,破碎粒回收,籽粒损失率≤2.0%,果穗损失率≤3.0%,籽粒破损率≤1.0%,割茬高度≤10cm。秸秆长度≤10cm;粉碎后应做到抛洒均匀无堆积,服务对象满意率90%以上。
(3)玉米禁烧旋耕作业标准:根据农艺要求,保障玉米秸秆禁烧工作,玉米收获后及时进行旋耕作业,深度15-20厘米,到地头地边,基本无漏旋,旋幅深浅基本一致,秸秆和土壤混合均匀,土壤细碎;服务对象满意率90%以上。
(三)优选服务组织
建立临淄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对于连续两年以上从事生产托管服务、服务能力强、财务制度健全、运营管理规范、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的主体,及省级农业生产性服务示范组织,可以直接纳入名录库,做好名录库的资格审查、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等工作。
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优先从名录库中选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作为项目服务主体,优先选择在抗疫情保春耕促丰收积极作为的服务组织。单环节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家。服务组织确定后要及时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组织项目实施。
(四)监督项目实施
1、严格程序,确保面积真实。服务组织负责做好相关作业证明手续,由各村签字对作业面积确认,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抽查;作业全部完成后,作业情况在各村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2、加强作业监督,提高作业质量。区农业农村部门、专业化服务组织、村组织全程参与质量监督工作。区农业农村部门对专业化服务组织作业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设立举报电话,农户对作业质量不达标的服务组织可进行举报。
3、应用新技术,逐步实现远程监管。利用信息技术,创新工作手段,推广应用成熟的智能化装备和生产托管作业数据终端自动采集设备,病虫害统防统治提供作业终端数据、玉米收获作业采用作业监控平台监控作业面积及质量。
4、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服务组织可雇佣贫困人员,并对贫困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参与开展托管服务。
(五)检查验收
每一项服务结束后,由服务组织提供服务作业资料,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人员、作业组织、村组织组成验收组,通过采取电话抽查、调阅数据等方式对服务面积和质量进行自验。之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核验。
(六)兑付补助资金
验收结束后,及时汇总有关资料,履行拨款程序,兑付补助资金。
四、资金预算
项目资金预算90万元,全部用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主要用于玉米病虫草害统防统治作业补助、玉米收获及秸秆还田作业补助、玉米禁烧旋耕作业补助。另外,区级资金列支5万元,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与工作指导,第三方验收,项目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区畜牧农机服务中心、朱台镇负责同志为成员项目实施小组,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成立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项目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范围、工作目标、实施内容和保障措施,组织实施和验收。
(二)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搞好技术指导
成立由区农业农村系统相关部门和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技术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明确职责,落实任务,为项目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撑,确保项目取得实效。组织专家和基层农技人员总结实施过程中好经验、好做法及高新技术模式,形成适应临淄区农业社会化托管服务的新技术模式。
(三)加强行业管理,达到服务对象满意
建立服务主体信用制度和黑名单制度,跟踪服务主体服务质量,对服务面积弄虚作假、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农民投诉较多的服务主体,一律清退出服务主体名录库,五年内取消其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格。同时建立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导,部门评价相结合的项目实施和服务组织服务评价体系,不断优化方案。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社会化服务先进组织、先进典型宣传,积极做好新闻报道,及时总结典型模式、成果经验等,营造有利于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附件:
1.临淄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临淄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3.临淄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区级人民政府承诺书
4.临淄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区位置示意图
5.临淄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镇承诺书
6.玉米托管项目具体各环节指导价格及补助标准
7.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协议(样本)
8.临淄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样本)
9.临淄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核验汇总表
10.临淄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补助资金支付表
11.临淄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结算单
中共临淄区委农办
2020年6月4日
附件1:
临淄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刘恩慧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王守国 区政协副主席、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任永江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 吕昌平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韩振财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玉东 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魏训华 区畜牧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朱建军 朱台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任永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韩振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的落实、工作经费保障、资金的拨付、项目验收等工作。
附件2:
临淄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工作
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任永江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韩振财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张克禄 区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德吉 区畜牧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晓鹏 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科科长
王坤春 区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农技推广科科长
蔡文慧 区畜牧农机服务中心农机发展科科长
李 靖 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促进科工作人员
指导小组负责项目方案制定、监督检查、验收考核等工作,及时做好业务技术指导工作,保障工作质量。
附件3:
临淄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区级人民政府
承诺书
2020年为按时保质完成好我区实施的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郑重承诺:
1、安排不低于5万元的项目实施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与工作指导,第三方验收,项目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2、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补助内容、补助标准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
3、项目实施完成后,认真撰写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产托管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4日
附件4:
临淄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区位置示意图
项目区分布在:大柳片、朱台片、桐林片、大夫片。
附件5:
临淄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镇承诺书
2020年为按时保质完成好我镇实施的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郑重承诺:
1、安排不低于2万亩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任务,严格按照区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2、实施过程中,不定期进行现场督查,要求服务组织按照合同保质保量提供托管服务,建立任务清单台账,记载农户信息、服务内容、服务起止时间,工作量、应用机械设备、参与服务人员等信息。
3、每一项服务结束后,对服务项目进行评价,提交托管服务作业结算单和核验汇总表,询问农户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4、项目全部完成后,认真撰写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产托管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朱台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4日
附件6:
玉米托管项目具体各环节指导价格及补助标准
作业环节 |
市场价格(元/亩) |
补助标准(元/亩) |
补助比例(%) |
玉米病虫草害防治飞防服务(2遍) |
46 |
13.5 |
29.8% |
玉米收获及秸秆还田服务(含运费) |
80 |
24 |
|
玉米禁烧旋耕服务 |
25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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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1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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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协议(样本)
甲方 镇(服务对象)
乙方: (服务组织)
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是推进托管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完成好我区今年的托管目标任务,项目实施主体和所服务的小农户、种粮大户等服务对象要明确目标任务,明晰责任主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特签订本协议。
1、甲方将本镇 个村 户共 亩,委托乙方进行服务,服务环节为玉米病虫草害统防统治、玉米收获及秸秆还田、玉米禁烧旋耕。
2、乙方根据合同任务面积,负责作业机具的配置,检查作业机具是否达标,并按照行业规范标准进行作业。
3、作业时间在2020年7月至12月,具体时间确定后,甲方应主动为乙方开展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4、甲方可派人现场监督乙方服务,并在每一服务环节结束后签字确认。
5、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征用、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甲方土地改变用途或不能正常生产,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说明情况,同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报农业农村局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8:
临淄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样本)
甲方:(服务组织名称)
乙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主体)
根据《山东省2020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精神,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全区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方式(托管服务)
1、乙方组织托管农民户土地 亩,尽量使之连片成方。
2、乙方委托甲方对该土地提供玉米病虫草害防治、玉米收获及秸秆还田、玉米禁烧旋耕环节的托管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通过乙方对有关村民的土地进行托管服务。
2、组织或购置农业耕作机械,确保满足乙方的托管服务需要。
3、依法保护耕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
4、合同签订后不能更改合同内的托管模式。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组织农民整合土地,使同类作物实现连片成方。负责协调道路等使用权,为甲方开展服务创造条件。
2、负责协调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关系,保证甲方正常的田间作业不受影响。
3、乙方可全程跟踪甲方服务,可随时向甲方反馈托管质量等情况。
4、监督甲方按照合同完成托管服务。
5、协议签订后不能更改合同内托管模式。
6、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工作。
四、协议履行程序
1、确认服务时间。甲方应根据农时需要,提前3天以上与乙方沟通确定服务时间。时间确定后,乙方应主动为甲方开展服务创造必要条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进场服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
2、搞好监督验收。甲方服务时,乙方可派人现场监督,并在服务结束时填写托管服务作业结算单予以确认。如乙方不能派人现场监督验收,视为认可甲方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五、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自2020年7月起至2020年12 月止。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
2、因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和解除,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约收回甲方托管服务,或者干预甲方服务活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协议规定完成托管任务,乙方可以依法解除协议,并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3、其它违法违约行为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
八、其它事宜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分别报镇、农业农村局备案1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9: 临淄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核验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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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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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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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村名称 |
承担作业的服务组织名称 |
作业环节 |
作业面积(亩) |
核验时间 |
核验结 果评价 |
受益 农户(户数) |
镇核验组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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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 |
确权 面积 |
实际完成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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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病虫草害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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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收获及秸秆还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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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禁烧旋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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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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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病虫草害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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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收获及秸秆还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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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禁烧旋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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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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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病虫草害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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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收获及秸秆还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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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禁烧旋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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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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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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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工作专班(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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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工作专班(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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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临淄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补助资金支付表 区农业农村局(公章): 单位:亩、元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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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主体名称 |
服务镇村 |
玉米病虫草害防治 |
玉米收获及秸秆还田 |
玉米禁烧旋耕 |
补助资金 总 额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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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金额 |
面积 |
金额 |
面积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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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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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农业农村局存档,一份用于报账。 |
附件11:
临淄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结算单
( 年 月)
镇村名称(盖章): 服务主体(盖章):
服务项目: 服务面积: 亩
户 名 |
实际服务面积(亩)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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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
实际服务面积(亩)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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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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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负责人签字: 作业机组责任人签字: 包村干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