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盘活村集体建设用地壮大集体经济建议的办理答复(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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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6893/2019-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07-16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村集体建设用地壮大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区共12个镇(街道),442个村(居)。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财政补助收入及其他收入。其中,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以财政补助收入为主。目前,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对薄弱,且发展不平衡。从农经统计年报及前期调研情况看,我区还存在很多无集体经济经营收益的“空壳村”。
二、 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农村闲散土地现状调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省政府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24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18〕224号文件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12号),通知部署了开展农村闲散土地调查任务,明确了盘活农村闲散土地方式及政策措施。我区农村闲散土地现状调查现已纳入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内容开展调查,全面摸清每块闲散土地的类型、位置、范围、实际用途、面积、权属等情况,建立我区农村闲散土地台账和盘活利用数据库。
(二)加强农村村级财务规范管理
在全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规范化建设,从决策程序规范、票据使用规范、审核程序规范、票据管理规范、财务公开规范、报账及时规范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为壮大集体经济奠定坚实基础。
(三)建立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情况月报制度
按照淄博市委考核办要求,把消灭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3万元以下村(居)列入区县对镇、街道的考核,做好相关考核工作,每月10日前向市反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情况。
(四)推进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的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全区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通过召开动员会、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加强业务督导考核,严格工作程序,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截至目前,442个村(居)完成清产核资,436村(居)完成成员资格界定;431个村(居)完成折股量化;427个村(居)完成档案整理;量化资产总额848185.96万元,确定股东人数411536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盘活集体资产
我区农村闲散土地现状调查完毕后,区自然资源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主体责任,根据我区城镇总体规划、产业布局、环保要求等,结合我区农村闲散土地实际情况,按照“补充增加耕地、保障发展用地、保障生态用地、保障文体设施用地、预留发展用地”等方式分类制定盘活利用方案,争取通过3-5年的时间将现有的农村闲散土地全面盘活利用。
(二)合理开发集体资源
鼓励村集体参与集体未利用土地、森林、山场、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设高效农产品种养基地,发展现代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支持村集体通过土地流转和土地股份合作等方式兴办合作农场或股份合作社,利用集体资产资源参股经营有市场前景、效益较好的企业。支持村集体根据镇村规划,利用当地自然生态、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现代休闲观光旅游农业和养老产业等,增加资源开发利用收益。引导村集体依法开展土地整治和宅基地整理复垦,整理复垦增加的农用地,可由村集体统一经营。
(三)严格村级集体“三资”管理
规范村级集体“三资”代理,完善村级财务收支预算、资金管理、财务审理、财务公开等制度,健全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台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杜绝村级不良债务。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理,对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进行全面清查,对原发包合同操作不规范、内容显失公平的,依法按程序重新修订,防止村级集体资产流失;在合同期内,原承包方需要转包的应当报经发包方备案。规范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涉及村集体“三资”管理重大事项,包括集体资产购买或处置、重大投资项目、资产资源经营方式的确立和变更等,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搭建银农直联、村级公务卡、资金审批APP、“齐农通”微信公众号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现对“三资”的实时监督和管理,堵住村集体资产流失暗道。
感谢您对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关心,并提出很好的建议。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的努力下,我区壮大集体经济工作一定会取得很好的成绩。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德芹、吕长文 7181542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