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区农业局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建议的办理答复(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1号)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6893/2018-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9-19 发布机构: 临淄区农业局

区农业局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建议的办理答复(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1号)

发布日期: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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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秀玲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农业局根据上级要求,在全区10个涉农镇(街道)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管站,配备站长1人,工作人员2-3人,主要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工作。同时,通过条件选拔,全区确定400余人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确保做到每个涉农村有1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事项。由此构建起区、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由区财政拨款,对于每名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的工作经费补贴。每年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全区计划监督监测蔬菜样品600个,例行监测蔬菜样品600个,取样范围涉及全区10个涉农镇(街道)的蔬菜生产基地及种植散户。所有蔬菜样品交由区检验检测中心化验。同时,配合省、市做好省级、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2018年截止目前,完成省级监测任务2次,市级监测任务3次,区级监测任务2次。未发现有农残超标的样品。

在农药管理方面,一是认真开展农资执法检查与农资集中整治行动,每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92人次,对261农资经营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农药品种2300余种、肥料1800余种,没收假农药16个品种,1600余斤。全年立案7起办结7起。二是制定下发《临淄区农资经营单位告知书》300份,宣传《新农药管理条例》,与32家农资店签订了《农资经营承诺书》。三是狠抓高毒农药禁止销售工作,我区范围内特别是蔬菜产区农资店基本无高毒农药销售现象。四是狠抓农药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全年,每年对全区内32家农药经营单位报送的583个产品进行备案登记。将农药名称、含量与剂型、登记证号、标注生产单位和防治对象、生产日期或批号、毒性标识等内容通过备案告知书进行公示。五是按上级要求开展了百草枯水剂等禁限用农药的“大快严”综合整治行动。六是加大农药产品监督抽检力度,配合省市药检所共抽农药、化肥样品49个,主要检测农药、化肥标注有效成分,将农药、化肥样品送至山东省农药检定所和山东省土肥站检测,通过检测,其中4个产品不合格,全部立案处理并全部办结。七是开展了农资事故调处工作,处理3起。八是组织了2批次50人参加市药检所举办的农药经营人员培训。九是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检查行动,参加了安委会组织的广场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份,悬挂宣传标语2幅,制作展示板4块。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和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全面做好全区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工作,增加监测次数,由以往的4次增加为6次,扩大检测范围,加大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力度。做好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基本实现我区主要农产品溯源到基地。做好三品一标工作,保证全区三品一标持有率稳步提升。做好全区标准化生产基地规范工作,使全区主要标准化生产基地规范有序运作。

在全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遵循“一中心一平台一强化一确保”机制。一个中心以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为工作中心,贯彻新《农药管理条例》,严格落实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全面彻底做好我区150余家超范围经营农药的禁售工作。该项工作也是工商部门留给我们的大包袱,范围广难度大。在一个中心基础上力争建设一个平台即农资监管平台,在原来的工作基础上,力争用2年时间把我区农资零售店监管平台建立起来,尽量实现部分农资的网上监管与备案。在一个中心一个平台基础上实施一个强化,就是强化农资执法的常态化,事实证明,只有加大执法检查次数,农资市场就有好转。我区300家销售店,受执法人员、车辆等因素制约,能够做到每店每年1次的检查频率,在应用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减少对放心店的检查次数,加大对违规店和偏远店的检查力度。在前面三个一的基础上,完成一个确保,确保农业安生工作。

 

                                                           临淄区农业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