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加快建立农药包装物回收机制的办理答复(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2号) | ||
|---|---|---|---|
|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6893/2019-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07-16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
B 类
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杨胜敏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农药包装物回收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药是农业生产活动中用于预防和治理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常用物资,是保证粮食安全的必备品。我区使用农药多以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无公害或绿色级别药品为主。由于我区粮食作物种植和蔬菜面积大,因此应用农药数量和品种也较多,存在部分农户农药用完后农药包装物乱丢乱放现象,给生态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区农业农村局针对该现象,一是在科技人员在组织培训班时,将农药包装物危害讲明讲透,号召将包装物集中存放处理。二是在政府财政支农项目实施过程中,约定中标使用农药单位将农药包装物统一回收,由厂方集中回收处理。三是通过农药销售点,实行谁销售谁回收的原则,负责回收销售的农药废旧包装,鼓励用户下次购置农药时带着上次使用完毕的农药包装,经销商可以采取赠送商品和农药打折等方式提高用户对废旧包装回收的积极性,对于农药包装回收率在90%以上的经销点,实行奖励政策。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应,争取在全省甚至全国出台农药包装物回收规则,以达到根除农药包装物乱丢乱放问题。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克禄 7182208
抄送: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