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加快建立地下茎类蔬菜种植备案制度的办理答复(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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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6893/2019-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07-16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
B 类
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杨胜敏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地下茎类蔬菜种植备案制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粮食种植面积下降,农户大规模承包土地种植地下茎类蔬菜。地下茎类蔬菜连作两到三年后,由于频繁用药造成土传病害发生严重,且给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行临淄区露地蔬菜种植备案制度。很多种植露地蔬菜的农户都是外地人,到我区承包土地种植蔬菜后没有向农业部门备案,对农户信息、种植情况了解不到位,致使监管难度加大。为加强全区露地蔬菜特别是地下茎类蔬菜质量安全监控,经研究,印发了《关于实行临淄区露地蔬菜种植备案制度的通知》(临农字〔2019〕18号),对全区内种植露地蔬菜面积在30亩以上农户信息和种植信息进行了备案统计。
(二)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全区范围内的蔬菜进行抽样检测。截止目前,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各2次,共抽取样品600个,合格率为100%。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完成1次例行监测、1次监督抽查和1次粮食质量安全专项监测,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完成1次例行监测和1次监督抽查,暂无不合格样品检出。
二、下步工作重点
(一)开展地下茎类蔬菜质量安全专项监测。下步将联合区检验检测中心对全区范围内的露地蔬菜特别是地下茎类蔬菜进行抽样监督抽查。逐步扩大监督抽查范围,监督抽查结果向全社会公布。对不合格样品追溯到种植户进行处理。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和检查指导。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过程管理及执法力度,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切实做到从生产到食用的全程质量安全管控,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三)逐步扩大备案对象覆盖面。目前仅对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露地蔬菜种植户进行了备案通知。下一步,将提高备案标准,逐步实现全覆盖。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武立波 7181541
抄送: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