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区农业局关于对城中村、城郊村股权改革的办理答复(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8号)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6893/2018-149832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9-19 发布机构: 临淄区农业局

区农业局关于对城中村、城郊村股权改革的办理答复(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8号)

发布日期: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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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智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中村、城郊村股权改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基本情况

我区自2016年开始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每个镇(街道)选取了1个村(居)开展试点工作,其中5个村(居)作为市级试点。2017年我区继续扩大试点村(居)范围,原则上要求每个镇(街道)都要选择总数30%以上的村(居)开展试点,开展试点的总村数达198个。今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各镇(街道)、所有村(居)全面启动清产核资,全面铺开农村产权改革工作。3月9日,全区召开了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调度会,对产权改革及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7日全区组织收看了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电视会议;并于5月15日召开了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市电视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区下一步工作。

截至目前,全区442个村(居),156个村(居)完成清产核资,152个村(居)完成成员资格界定,131个村(居)完成资产量化,3个村完成注册登记,10个村(居)正在进行注册登记。全区共折股量化资产260129.75万元,确认股东人数120582人。具体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印发了《临淄区推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临淄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临办发[2017]51号),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农业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等18个单位负责人组成的临淄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

(二)召开动员会议、组织业务培训。1、多次召开会议,对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调度安排。2、举办临淄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班,由市农经站赵主席进行了专题授课。3、到全国试点淄川区学习登记注册等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经验;镇(街道)分别组织试点村(居)到产权改革完成较好的辛店街道安里村、大武村,齐都镇西古村等相互学习交流。

(三)做好业务指导,提供政策解答。1、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意见》(临农产权办字[2017]2号)、《临淄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意见》(临农产权办字[2017]3号),指导镇(街道)、村(居)规范开展改革试点工作。2、通过召开座谈会、到镇(街道)督导检查、电话交流、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对镇(街道)进行业务指导,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政策解答。

(四)加强工作调度,严格督导考核。1、及时调度并汇总全区各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工作汇报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2、加大督导力度,区农业局组成专门督导组按月对各镇(街道)进行业务督导,并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及督导情况,对镇(街道)改革工作进行打分、排名、通报,督促工作进度,推进工作开展。

(五)出台奖励政策,扶持试点村(居)。印发了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且验收达标的村(居)给予补助。各级涉农扶持资金,优先支持完成股份制改革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       

(六)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改革政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网络微信、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宣传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1月10日在辛店街道安里村召开全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同时召开了股份制改革发证现场会;8月份在总结辛店街道安里村股份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区广播电视台专门录制了两期《淄江农业》栏目,专门报道了《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之路》上下篇;镇、街道通过网络对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学习培训、业务知识、改革成效等进行了宣传推广。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强化考核。1、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层层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统筹协调各项任务;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2、按月进行考核。每月调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成工作督导组,随机抽查镇(街道)进行督导调研,及时掌握镇(街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尤其是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发放明白纸、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改革的积极性。要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讲清政策,明确权利和责任,防止简单化和少数人说了算,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三)做好指导,健全制度。通过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培训会,电话解答,微信群交流等多种形式,做好对镇(街道)的日常业务指导;同时健全完善相关文件制度,指导镇(街道)、村(居)规范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感谢您对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关心,并提出很好的建议。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的努力下,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一定会取得很好的成绩。

 

                                                       临淄区农业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