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临淄区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6893/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06 发布机构: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临淄区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发布日期: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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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农产品监管职能作用,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临淄区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一、监测区域

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社、种植散户;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农产品储存地。

二、抽查种类和数量

监测的蔬菜品种应抽取我区主要蔬菜与消费品种。种类应在黄瓜、番茄、茄子、芸豆、豇豆、辣椒、甜椒、芹菜、普通白菜、大白菜、菠菜、生菜、蕹菜、结球甘蓝、花椰菜、西葫芦、苦瓜、茼蒿中选择,原则上不能超出这个范围,如超出,所抽蔬菜也应属于茄果类、瓜类、甘蓝类、白菜类、绿叶菜类、豆类蔬菜。

抽样地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蔬菜、食用菌生产、管理总体水平。抽样时,根据生产情况抽取生产基地,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共同抽样。被确定的抽样单位,不得拒绝抽检。

区农业农村局全年开展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次数不少于4次,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总量不少于1200批次。各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开展定性监测,原则上镇街开展定性监测不少于4800批次。

三、抽样方法

抽样按NY/T 789-2004 《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规定执行。

例行监测抽样委托区检验检测中心,按照相关要求开展。

监督抽查抽样由区农业农村局委派不少于2名具有执法资格人员负责,并进行样品确认工作。抽样人员抽样时要检查生产记录。检测机构派人跟随抽样,并对采集的样品进行预处理。被抽样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抽检,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样的,抽样人员应当告知拒绝抽样的后果和处理措施现场填写监督抽查拒检确认文书,由抽样人员和见证人共同签字对被抽查农产品以不合格论处。抽检样品产地要明确,做到样品可追溯。抽样时要如实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工作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通知书》。抽样后样品由检测机构进行预处理,样品分为三份,一份用于检测(正样)、一份用于需要时复查或确证用(副样)、一份作留样备用(备样),均由检测机构保存,样品应进行封存,受检单位和抽样单位均应在封条上签字、捺印或盖章。

四、监测项目、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例行监测项目为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毒死蜱、敌敌畏、乙酰甲胺磷、三唑磷、杀螟硫磷、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乐果、丙溴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六六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涕灭威、灭多威、克百威、甲萘威、三氯杀螨醇、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氟虫腈、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阿维菌素、除虫脲、灭幼脲、百菌清等49种农药。检测抽样检测按NY/T761-2008GB23200.8-2

016GB/T20769-2008GB 23200.19-2016GB/T5009.14

7-2003GB/T5009.135-2003NY/T1275-2007NY/T16

80-2009规定执行。

监督抽查项目为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氧乐果、甲拌磷、水胺硫磷、克百威(包括三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六六六、久效磷、毒死蜱、辛硫磷、百菌清、腐霉利。检测按GB2763-2016规定执行。

五、承检单位

区级定量检测任务由区检验检测中心承担,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落实镇级检测任务。

六、结果报送

(一)监测结果报送

检测机构抽样后尽快检测,不合格样品确认后,及时将不合格样品检测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局。每次检测结束后要及时将监测结果和总结分析报告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总结分析报告内容

1、监测基本情况。包括监测镇(街道)、监测环节、蔬菜品种、样品数量、监测项目、抽样地点名称、监测结果等。

2、被抽样地蔬菜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总体情况。

3、监测结果分析

4、监测发现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5、对策、措施或建议。

七、不合格样品处理

对例行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追溯处理,必要时组织有关单位跟进监督检查,检查中继续发现不合格者根据有关法律进行处罚。

八、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健全体系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是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要求,也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各镇(街道)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专设办公室和检测室,设专职监测人员2人以上;加强组织领导,贯彻属地管理,健全机构,统筹部署,落实责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人员的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强化认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涉及的环节多,监管难度大。各镇(街道)务必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倡导绿色科学消费理念。

(三)加强纪律,规范程序

检测人员应按时完成检测任务,对检测数据不得随意编造、更改;承担任务检测单位以及参与检测工作的所有人员应对检测结果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和单位透露检测结果;监测结果未经区农业农村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应全力配合做好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样品抽样工作。

九、注意事项

(一)监测工作应严格遵守《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行为规范》,执行任务严肃认真,证件齐全,确保监测的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

(二)承担任务检测机构要严格遵守方案规定的抽样和检测方法,统一标准溶液,统一判定原则,检测过程要做试剂空白和加标回收率。对农药残留超标样品要进行确认。不合格样品应上报原始记录、图谱等相关资料。

(三)未经区农业农村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四)承担任务检测机构应按本方案规定做好取样及监测工作,按时按规定报送监测报告。

(五)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定期进行定性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如不定期监测或检测结果不上传,区农业农村局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