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关于做好全区2021年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6893/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4-27 发布机构: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全区2021年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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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决定428日起,开展2021年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抽样范围和单位

各镇、街道辖区内专业合作社等相关种植基地及种植散户。

二、监测样品种类、数量及要求

(一)监测样品种类

监测的农产品种类根据当地蔬菜水果生产实际选择。

(二)监测数量

本次监测共抽取农产品样品200个(具体抽样数量详见附表)。      

(三)监测要求

抽样地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生产水平。抽样时,由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提供被监测地抽样单位名单,检测中心根据名单随机选取,共同抽样。凡被确定的抽样单位不得拒绝抽检。

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一)抽样方法

抽样按NY/T 789-2004规定执行。

(二)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监测项目为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毒死蜱、敌敌畏、乙酰甲胺磷、三唑磷、杀螟硫磷、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乐果、丙溴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六六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涕灭威、灭多威、克百威、甲萘威、三氯杀螨醇、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氟虫腈、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阿维菌素、除虫脲、灭幼脲等48种农药。检测按NY/T 761-2008GB23200.8-2016GB/T20769-2008GvB 23200.19-2016GB/T5009.147-2003GB/T5009.135-2003NY/T1680-2009NY/1275-2007规定执行。

承担单位

本次抽样工作委托临淄区检验检测中心具体实施,区农业农村局协调监督。

五、判定依据和原则

蔬菜水果根据《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标准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 2763-2019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六、时间安排及结果运用

承担检测工作的临淄区检验检测中心要于2021428日开始对各镇、街道进行抽测530之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检测结果和工作报告。检测出的不合格样品由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追溯处理。

 

附件:各镇、街道例行监测抽样分配明细表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2021427日 

 

 

 

附件    

各镇、街道监督抽查抽样分配明细表

 

镇、街道

数量(个)

备注

皇城镇

40

 

齐陵街道

40

 

齐都镇

40

 

敬仲镇

25

 

稷下街道

20

 

朱台镇

10

 

辛店街道

10

 

凤凰镇

10

 

金山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