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做好全区2021年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 ||
---|---|---|---|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6893/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
各有关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决定自4月28日起,开展2021年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抽样范围和单位
各镇、街道辖区内专业合作社等相关种植基地及种植散户。
二、监测样品种类、数量及要求
(一)监测样品种类
监测的农产品种类根据当地蔬菜水果生产实际选择。
(二)监测数量
本次监测共抽取农产品样品200个(具体抽样数量详见附表)。
(三)监测要求
抽样地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生产水平。抽样时,由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提供被监测地抽样单位名单,检测中心根据名单随机选取,共同抽样。凡被确定的抽样单位不得拒绝抽检。
三、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一)抽样方法
抽样按NY/T 789-2004规定执行。
(二)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监测项目为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毒死蜱、敌敌畏、乙酰甲胺磷、三唑磷、杀螟硫磷、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乐果、丙溴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六六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涕灭威、灭多威、克百威、甲萘威、三氯杀螨醇、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氟虫腈、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阿维菌素、除虫脲、灭幼脲等48种农药。检测按NY/T 761-2008或GB23200.8-2016或GB/T20769-2008或GvB 23200.19-2016或GB/T5009.147-2003或GB/T5009.135-2003或NY/T1680-2009或NY/1275-2007规定执行。
四、承担单位
本次抽样工作委托临淄区检验检测中心具体实施,区农业农村局协调监督。
五、判定依据和原则
蔬菜水果根据《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标准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 2763-2019要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六、时间安排及结果运用
承担检测工作的临淄区检验检测中心要于2021年4月28日开始对各镇、街道进行抽测,5月30日之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检测结果和工作报告。检测出的不合格样品由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追溯处理。
附件:各镇、街道例行监测抽样分配明细表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各镇、街道监督抽查抽样分配明细表
镇、街道 |
数量(个) |
备注 |
皇城镇 |
40 |
|
齐陵街道 |
40 |
|
齐都镇 |
40 |
|
敬仲镇 |
25 |
|
稷下街道 |
20 |
|
朱台镇 |
10 |
|
辛店街道 |
10 |
|
凤凰镇 |
10 |
|
金山镇 |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