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农业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 ||
---|---|---|---|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6893/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
临农发〔2020〕42号
根据省防指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防汛抗旱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鲁汛旱办发〔2020〕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区农业防灾救灾工作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干旱、台风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农业生产险情,保证农业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应对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实现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应对。
二、工作职责
部署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提出农业生产救灾物资及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救灾资金管理工作。提出灾前预防与灾后补救技术意见,指导开展农业防灾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视灾情,负责组织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专家组等开展工作。会同农业保险承保公司搞好受灾作物勘验定损和灾后理赔工作。
三、任务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全区农业涝灾、旱灾、台风预警信息的发布、安全风险排查及灾情核查报送工作,指导农户开展好农业生产自救等工作;会同农业保险承保公司搞好受灾作物灾后理赔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农业涝灾、旱灾、台风预警信息的发布、安全风险排查及灾情核查报送工作,指导农户开展好农业生产自救等工作;协助农业保险承保公司搞好受灾作物灾后理赔工作。
承担农业技术推广的各级事业单位负责做好灾前农业防灾、灾后农业减灾技术措施的落实,及时出台种植业、畜牧业等防灾减灾技术指导意见,搞好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协助农业保险承保公司搞好受灾农作物勘验定损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预防控制
1、建立完善防灾减灾组织体系,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基层干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指导和督促各镇、街道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果树架材、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
3、及时组织动员基层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发生灾害前,根据预警预报,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二)预警信息发布
积极与区气象局对接沟通,区气象局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广播、电视、微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各镇、街道及广大农户发布灾害性天气应急预警信息,并提出应对措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1、收到气象、水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2、接到热带气旋即将登陆或可能受影响的信息。
3、干旱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
4、其它突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三)灾情信息采集
区农业农村局各业务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在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对受灾情况进行调度,并及时汇总上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主要调度以下灾情信息。
1、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
2、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受灾程度;
3、畜禽养殖受灾场户数、畜种、死亡数量;
4、水产养殖受灾户数、受灾程度;
5、农业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农业直接经济损失等。
(四)信息报送
实行逐级上报。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各镇、街道的农业或统计部门负责统计、汇总本辖区内灾情,第一时间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汇总全区灾情信息并向区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五)灾情信息发布
区农业农村局协助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等部门做好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的发布工作。其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发布。
(六)后期处置
及时指导调动农业机械,进行农田排涝、灌溉,疏通渠道。帮助、指导受灾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不同农作物。根据灾情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种子(苗)、化肥、地膜、农药、兽药、饲草料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会同农业保险承保公司搞好受灾作物勘验定损和灾后理赔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资金物资保障
处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科室(单位)应优先保证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三)完善信息体系
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信息上下畅通,做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要安排专人负责灾情统计、核实、汇总等相关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四)严格落实责任
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相关科室(单位)为直接责任科室(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定期组织培训救灾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附件:2020年临淄区农业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9日
附件
2020年临淄区农业防汛抗旱防台风
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任永江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付青松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冯卫民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李振宗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广远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振财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玉东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魏训华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区畜牧农机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武立波 区农业安全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孙伦学 区农业农村局质监科科长
王建文 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农机渔业管理科科长
郭爱霞 区农业农村局党总支副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
荣 媛 区农业农村局人才科科长
于长军 区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科长
边明文 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宋晓鹏 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科科长
单 楠 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