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
标题: 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内设机构
索引号: 12370305MB28938933/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2-31 发布机构: 临淄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

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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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文电、文档、机要、保密、会务、对外联络和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工资财务、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二)乡村建设服务科。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涉及农村工作调研和经验总结推广工作;负责牵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任务,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承担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的有关工作。

    (三)农田建设科。负责拟订全区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产业化发展等项目的评估立项和项目执行的服务保障工作,并做好到期项目验收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拟订高标准农田建成项目的管护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的科学技术推广工作,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  

    (四)蔬菜食用菌技术推广科。负责全区蔬菜、食用菌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试验、推广工作;制定季节性蔬菜生产意见;做好全区蔬菜、食用菌产业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生产指导工作;负责蔬菜合作社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及蔬菜、食用菌标产业园区生产建设工作。

    (五)农村科技教育培训科。负责制定全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制定全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及实施,面向农业、农村、农民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及推广;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组织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农业专业技术干部、经营管理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现代青年农场主的培训及后续跟踪服务工作;负责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提供服务保障;负责业余中等职业教育、大专、本科学历教育学员档案管理及后续服务工作;组织完成上级安排的有关农民培训项目;完成中央、省、市农广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科。负责推动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工作;承担农村“三资”管理的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配合全区农村经济统计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全区农村综合改革的任务,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承包地改革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等奖补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服务工作,监测支农资金使用绩效。

    (七)农业技术推广科。拟订全区良种繁育推广发展规划;承担农业生产试验、示范等科技项目;负责全区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作物及粮油棉项目的生产技术指导和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全区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及测报新技术推广工作;参与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止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开展植物疫情调查和防治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开展农业有害生物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工作;配合植物保护专业数据统计有关工作;负责新农药、药械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开展农药、药械使用技术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果树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筛选、试验示范和推广等工作。

    党支部。负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