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
标题: 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5MB28938933/202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13 发布机构: 临淄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

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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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淄博市临淄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相关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19年,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我单位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建立信息员队伍,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经严格审查后对外公开。

    二是完善公开机制,强化考核监督。一是健全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完善监督考核标准,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二是完善监督考核体系,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增强网站内容发布时效性。

    三是关注社会热点,致力保障民生。政务公开坚持以民生为本,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民生热线、听取群众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强政民互动交流,及时回复群众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咨询、投诉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职能划分,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分解落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地公开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业务规范、有序、有效开展,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强化了政务公开制度保障。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政务公开任务,认真对待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要求,为进一步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中心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相关政策信息,公开了单位办公电话及投诉电话0533-7220381,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2019年我中心承接区农业农村局81890民生热线工单共接收81890转办件20余条,均按时回复。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推进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因本单位于19年新成立,自19年10月以来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信息共13条。接受公众监督,随时发布工作动态,更新网站内容,便于群众第一时间获得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关信息。

(五)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9年,收到人大建议0个,政协提案0个。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9年,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行为。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未发生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中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2019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

0

0

2.重复申请

0000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

0

0


(六)其他处理

00000

0

0


(七)总计

0000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中心未接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请。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2019年度因机构改革,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完整;

    二是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事项时效性不足;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扩充。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将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

    如对本年报或重大项目建设方面有疑问,请与临淄区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临淄区农业农村局三楼,电话:0533-7220381)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