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区油区办关于对北青路设置路灯建议的办理答复(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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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5MB28797926/2018-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8-06-1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油区办 |
B类
(临企地字)[2018]3号 签发人:杨兴泉
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57号建议的答复
巩曰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北青路设置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办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按照建议要求,及时联系辛店街道办事处和齐鲁石化公司,对建议事项进行了调研和办理。从华能电厂向南一直到淄博聚祥化工有限公司路段的路权属于辛店街道,此路段沿途路灯由辛店街道安排进行落实。经过辛店街道市政委测量,全路段共长750米,宽10米,预计投资13万元安装25盏路灯,下半年进行施工。淄博聚祥化工有限公司往南至炼厂虎山洞口北出口路段路权属于齐鲁石化公司,齐鲁石化公司2018年没有计划也没有资金对此路段安装路灯,特此回复。
临淄区企地协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顾明强 7215776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