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齐陵街道办事处
标题: 齐陵街道机构职能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456R/2024-520648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08 发布机构: 临淄区齐陵街道办事处

齐陵街道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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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上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研究、制定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规划,并负责督促落实;讨论决定本街道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加强党工委自身建设,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和辖区“两新”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教育、培训、考核、选拔,做好干部任免和奖惩工作;对以上级部门管理为主的驻街道单位干部的调动、任免、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5.建立健全各项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列入领导干部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并抓好落实;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6.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意识形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全民素质,维护本街道的社会稳定。

7.加强和改善对街道人大、办事处、政协的领导和协调,支持街道人大、办事处、政协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部等各类组织的领导,及时研究讨论各类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政策规定,接受同级党工委的领导。

2.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区域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做好双招双引工作,努力提高区域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3.承担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农村(社区)管理工作,接待并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街道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街道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城乡规划建设;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等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做好对派驻机构的考核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