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齐文化博物院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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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5593640053C/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2-07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齐文化博物院 |
根据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决定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
组 长:马国庆 齐文化博物院院长
副组长:崔金珊 齐文化博物院副院长
成 员:周怡亮 齐文化博物院办公室主任
解奎静 齐文化博物院办公室副主任
王丹雨 齐文化博物院办公室科员
王 琪 齐文化博物院办公室科员
二、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协调指导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会商决定重大、敏感政务信息是否公开。对存在争议的重大敏感政务信息,行政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提报审议内容,由组长或副组长决定并召开会商会议,涉及单位及分管该项工作的主任或副主任参加会议,共同讨论研究。
(五)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马国庆同志兼任办公室组长,崔金珊同志任办公室副组长,行政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科室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科室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成员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齐文化博物院
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