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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文化博物院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刘天麟等4位同志试用期满评鉴意见发文机关
齐文化博物院
发文字号
索引号
12370305593640053C/2019-None
成文日期
发文日期
2019-10-11
齐博字〔2019〕35号 签发人:马国庆
区人社局:
我单位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刘天麟、曲浩田、邹进、薛冰雁同志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思想积极进步,政治觉悟较高,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的事业充满信心。
工作上,4名同志服从上级安排,热于本职工作,勤奋肯干,虚心好学。学习能力强,能主动学习和钻研业务知识,较好地掌握了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爱岗敬业,认真负责,能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
生活中,4名同志待人诚恳,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为人正直,谦虚谨慎,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生活朴素,作风严谨踏实。
在过去的一年中,4名同志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单位认为这4名同志具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应具备的主要条件,考核合格,同意其按期转正。
齐文化博物院
2019年10月11日
35号 齐文化博物院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刘天麟、曲浩田、邹进、薛冰雁等4位同志试用期满评鉴意见.doc
35号 齐文化博物院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刘天麟、曲浩田、邹进、薛冰雁等4位同志试用期满评鉴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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