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气象局
标题: 临淄区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升放气球活动审批办事指南
索引号: 12370305493226787R/2023-534684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17 发布机构: 临淄区气象局

临淄区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升放气球活动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3-04-17
  • 字号:
  • |
  • 打印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1999年10月通过,2016年11月第3次修订)第三十一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8项。

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1月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                          

4.《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05年7月通过,20223月第3次修订)第二十条。                  

5.《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201129日中国气象局第37号令公布)第四条、第五条。              

6.《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5月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十五条。

二、办理申请条件

下列建设工程、场所和大型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三、办事类型:承诺件

四、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五、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是否收费:否

七、是否存在特别程序:否

八、申请材料:

1.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加盖单位公章);

2.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原件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加盖单位公章);

3.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说明(原件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加盖单位公章)。

九、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I03-I09。

网上办理:山东政务服务网

http://www.zibo.gov.cn/zb/icity/proinfo/index?itemCode=3089513&q

十、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0533-7218121

投诉电话0533-7177777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1999年10月通过,2016年11月第3次修订)第三十一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8项;

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1月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                             

4.《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05年7月通过,20223月第3次修订)第二十条;                

5.《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201129日中国气象局第37号令公布)第四条、第五条。                      

6.《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5月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十五条。

二、办理条件

申请人条件

下列建设工程、场所和大型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三、办事类型:承诺件

四、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五、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是否收费:否

九、是否存在特别程序:否

十、申请材料:

1.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表(原件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

2.雷电防护装置竣工图(原件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

3.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原件1份,纸质,加盖单位公章)

4.防雷产品安装记录(原件1份,纸质,加盖单位公章)。

九、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临淄区政府服务中心三楼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IO6-I09。

网上办理:山东政务服务网

http://www.zibo.gov.cn/zb/icity/proinfo/index?itemCode=3089514&q

十、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0533-7218121

投诉电话0533-7177777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一、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2、气象行政审批窗口受理

3、审查材料

4、审查决定

5、核发证件

二、申报材料

1.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原件1份,纸质,加盖单位公章);

2.施放气球资质证复印件1份,纸质);

三、承诺办理时限

即办

四、审批依据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三十三条;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3.《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六、咨询电话:0533-7218121  

七、投诉电话0533-717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