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依法向淄博梓航源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送达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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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528J/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2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淄博梓航源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已受理李海霞、刘珊珊、马静柔、周敏、朱丛丛5人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件(临劳人仲案字〔2023〕第766-770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8月9日9时00分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9号三楼331房间,联系电话:0533-7316619)开庭审理此案,请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临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