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依法向李芳洲送达仲裁决定书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28J/2024-543732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09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依法向李芳洲送达仲裁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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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洲:

本委受理的你与云行天下(淄博)商贸有限公司工资劳动争议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临劳人仲案字〔2023〕第1307号仲裁决定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决定书(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9号7708房间,联系电话:0533-7316619)。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