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依法向临朐宇硕钢结构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送达裁决书、决定书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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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528J/2024-546820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7-26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临朐宇硕钢结构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季强林诉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件现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劳人仲案字〔2024〕第335号仲裁裁决书、第335号仲裁决定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9号7楼708房间,联系电话:0533-7316619)。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