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依法向临淄区稷下正廷食品批发部送达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28J/2025-553325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04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依法向临淄区稷下正廷食品批发部送达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4
  • 字号:
  • |
  • 打印

临淄区稷下正廷食品批发部:

本委已受理王宏烁与你单位关于工资、二倍工资差额劳动争议案件(临劳人仲案字〔2025〕第643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本委定于20259301400分在稷下街道办事处派出庭(地址: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对面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二楼西,联系电话:0533-7858391)开庭审理此案,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728号临淄区综治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533-7316619,并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