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依法向山东吉通邦达物流有限公司送达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28J/2026-558793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6-23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依法向山东吉通邦达物流有限公司送达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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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吉通邦达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冯玉芹、刘东与你单位关于工亡待遇劳动争议案件(临劳人仲案字〔2026〕第603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本委定于202698900分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728号临淄区综治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533-7316619)开庭审理此案,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728号临淄区综治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533-7316619,并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6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