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依法向中宏长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送达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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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528J/2026-559152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7-20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中宏长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邵华涛与你单位及山东睿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劳动关系、工伤待遇劳动争议案件(临劳人仲案字〔2026〕第770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本委定于2026年11月5日9时00分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728号临淄区综治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533-7316619)开庭审理此案,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728号临淄区综治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533-7316619),并准时参加庭审,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