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依法向厦门帮企无忧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送达裁决书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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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528J/2026-559152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7-20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厦门帮企无忧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于延江、姜淑梅诉你单位关于劳动关系、工资、经济补偿劳动争议案件现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临劳人仲案字〔2025〕第215、216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728号临淄区综治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533-7316619)。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临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