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淄区总工会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28J/2020-193124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5-06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淄区总工会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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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人社字〔2020〕15号

 

临淄区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根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系统治欠、依法治欠水平,根据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治欠薪2020年工作要点》,以5月1日起施行《条例》为契机,临淄区人社局和区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条例》普法宣传月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4月15日到5月15日

二、活动主题

“遵法守法·携手筑梦”“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爱工惠”普法365·复工复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你护航。

三、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国务院和省、市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立意内涵和精神实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宣传,谁执法谁宣传”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推动《条例》深入人心,落实落地,走深走实,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工作安排

(一)联合开展“扫码维权百日行动”。在市总工会“爱工惠”平台和其他新闻媒体进一步宣传淄博人社“劳动维权码上办”扫码维权快速应对机制,推送维权二维码;对于维权行动期限内扫码维权人员,经查实后对个人进行信用积分,对举报投诉人员按照积分进行抽奖,兑换相应奖品(积分抽奖说明见附件1);镇(街道)及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所辖范围内的在建项目在建设工地张贴维权二维码,提高“人社热线12333”影响力,扩大欠薪举报投诉行动知晓面。

(二)开展“法律进建筑工地”活动。结合5月1日施行的《条例》,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采取进建筑工地宣传法规、知识竞赛答题等形式,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

(三)开展网上答题活动。在“爱工惠”平台开展学习《条例》答题赢积分活动,答题职工获得35个答题积分,可用于“爱工惠”积分商城积分兑换。

(四)大力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根据省、市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加强对农民工的公共法律服务,依法开展工会法律监督。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畅通“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作用,深入推进集体协商,提高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质量,推动农民工加入工会,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历史欠薪陈案化解等各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逐级压实责任,有序开展各项学习宣传活动。《条例》学习宣传情况将列入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对2020年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考核测评的有关内容。

(二)坚持学思践悟。要坚持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思”,全面了解《条例》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准确把握《条例》总体框架、主要内容、相关要求,结合当前根治欠薪工作实际,着力攻难点、破堵点,切实把学习宣传成效转化为推动根治欠薪工作的强大动力。

(三)增强工作实效。要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宣传内容和方法,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条例》宣传吸引力、影响力,要及时总结特色做法和创新经验,做好宣传推广,要合理投入经费物资,落实必要保障,确保学习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扫码维权百日行动”积分说明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淄区总工会       

2020年4月15日                     

 

 

 

附件:

 

“扫码维权百日行动”积分说明

 

1.“扫码维权百日行动”自4月2日开始,6月30日结束。

2.劳动者通过劳动监察扫码投诉平台或者12333进行实名投诉举报经查实的每件(次)增加5分积分,匿名的每件(次)增加2分积分。通过其他途径投诉举报的无积分。

3.对同一单位同一段时间内的同一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经查实的只计算一次积分。

4.劳动者既通过劳动监察扫码投诉平台或者12333进行投诉,又通过其他途径投诉的无积分。

5.活动结束后,劳动者的积分在“爱工惠”APP中用于抽奖,每5积分抽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