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边兵《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28J/2026-557847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27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边兵《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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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53号)等规定,依法对您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进行追回。我中心已制作了《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您公告送达。请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淄博市临淄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领取《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临淄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科室: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0533-7177139

联系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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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4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