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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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528J/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通过“山东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按照5%的比例,以双随机的方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
二、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审查用人单位2020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订立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女职工、未成年工、童工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抽查工作采用非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信息数据网上报备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备。2021年8月31日前,用人单位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单位服务—单位登录”,进入“社保网上服务大厅”,在“劳动监察”模块下,点击“书面审查网上报备”,进入报备页面。所有页面信息数据逐项填写并保存完毕后,点击申报提交。受条件限制无法进行网上报备的,可联系相关科室,采用现场检查、材料报送等其他审查方式。
(二)审查比对。区人社局在30日内通过“劳动关系信息管理系统劳动监察子系统”完成审核,同时通过“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等系统对用人单位填报的信息数据进行比对。
(三)惩处措施。未按通知要求进行网上报备或者存在数据造假行为的,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列入日常巡视重点检查范围,将不予出具各类评先树优、融资上市等合规守法证明,并按规定降低其诚信评定等级;经责令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将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理(罚),并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监管”、“信用淄博”等网站向社会公布。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