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28J/202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22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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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例》(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附表。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情况,请联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9号,邮编:255400,电话:731037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 60号)文件精神,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主动公开了政府各类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做到了阳光政务、透明政务。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落实《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 1号)要求,依据职能划分,明确工作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分解落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地公开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行为。

(二)法定主动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08条,微信平台发布438条。充分发挥“临淄人社”微信公众号和三级“微服务”平台作用,全面提供网上服务,接受公众监督,随时发布工作动态,更新网站内容,便于群众第一时间获得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所属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均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及安排部署下,局属各单位都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年度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4次个,并按照规定予以公开。

(五)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发生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从事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培训,12月初,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了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临淄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班,为下一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七)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相关政策信息,公开了单位办公电话及投诉电话0533-7310376,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高度重视81890民生热线工作,严格落实市民投诉工作相关细则,明确工作标准、办理时限、责任追究,群众对工作人员解释不满意的,由分管领导进行解释,对分管领导解释不满意的,由主要领导进行解释。2019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1890民生热线办公室共接收81890转办件1234条。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要求,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2019年未发生泄密事件。

(九)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对发布的信息进行自查,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评,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各单位整改落实。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页面设立的信息公开意见箱,接受社会大众的广泛监督和意见建议。

(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分管领导牵头,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办理工作,确保按时办理和答复。2019年共收到人大建议4个,政协提案5个,均按时办结,满意度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减3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43.7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4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仍存在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认识和业务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流程的管理和引导,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平台、电视频道的宣传力度,扩大新媒体应用途径,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及时将相关的政策解读、人社动态等信息传递给公众,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