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办字〔2022〕1号文件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问答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2-10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办字〔2022〕1号文件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2-02-10
  • 字号:
  • |
  • 打印

    1.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有哪些?
    答:城乡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
    2.城乡公益性岗位岗位设置有哪些?
    答: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包括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长者食堂(助餐点)管理服务、城乡老年人口及服务设施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国土治理、护林绿化、环境保护、道路管护、村容保洁、安全应急、水利护河、治安联防、警务助理、农技推广、幼儿托管、课后服务、养老服务、助残帮扶、劳动保障、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多类型岗位,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有关职能部门指导镇(街道)做好岗位资源开发、岗位职责划分等工作。
    3.城乡公益性岗位岗位待遇怎么样?
    答: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岗位待遇按月发放,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岗位待遇按月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按照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
    4.城乡公益性岗位如何上岗?
    答: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在区政府统一指导下,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的方式分批组织上岗。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岗位开发、待遇发放、督促检查,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