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临淄区“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临淄区“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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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4-20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淄区“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临淄区“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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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个规划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妇儿事业和妇儿发展。我区已制定实施了四个周期的妇女发展纲要、规划,制定实施了五个周期儿童发展纲要、规划,但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传统文化中性别偏见的影响,妇女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妇女发展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妇女发展水平与我区全面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的要求不相适应。儿童事业发展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能适应全面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的新要求和儿童及其家庭的新期盼。新时代的妇女发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科学规划妇女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团结引领妇女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需要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两个规划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山东省“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山东省“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淄博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淄博市“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3.两个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创新完善,妇女在各行各业建功立业,“半边天”作用更加彰显,性别平等进程加速推进,妇女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在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社会政策等方面落实儿童友好要求。保障儿童权利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儿童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可及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法律保护、家庭、环境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4.妇女发展领域有哪些?有什么策略措施?
    妇女与健康
    目标: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2/10万以下,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5%以上,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3%以下,改善妇女营养状况,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提高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比例。
    措施:加大对妇女健康事业的财政投入。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区级医院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建立妇女常见病筛查、转诊、治疗、随访一体的实施机制。全面落实城镇和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加强心理健康相关知识的宣传,根据妇女需要开展心理咨询、评估和指导。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计算机仿真技术等在妇女健康领域的创新应用。
    妇女与教育
    目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8%以上。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女性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女性青壮年文盲基本消除。终身学习意识不断增强,接受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提高妇女/性别研究水平。
    措施:面向妇女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教学内容、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水平,促进女性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
    妇女与经济
    目标: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平等参与经济建设、平等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权利和机会。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左右。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倡导实现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左右,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明显降低。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企业应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平等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补偿权益。增强农村低收入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充分发挥。
    措施: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促进妇女、女大学生就业创业。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提高农村妇女的经济收入。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目标: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全面提升,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逐步提高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女性比例及各级政协委员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各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全区范围内,镇(街道)党政正职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应保证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担任正职的一般不少于3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35%左右。鼓励支持女性参与社会组织、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各级妇女联合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妇女组织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提高。
    措施:重视发展中国共产党女党员。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推动妇女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决策管理、广泛参与企业决策管理、有序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
    妇女与社会保障
    目标: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适度。符合参保条件的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困难妇女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对失能妇女的照护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对妇女的关爱服务。
    措施: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保障女性的失业保险权益。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妇女与法律
    目标:健全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促进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化建设和有效运行。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增强。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严厉打击拐卖妇女、性侵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升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保障化妆品、卫生巾等用品的妇女消费者权益。依法为妇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措施: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坚决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加大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控制和严厉惩处强奸、猥亵、侮辱妇女特别是女童和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处理中依法保障妇女的财产权益。
    妇女与家庭建设
    目标: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建立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拓展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注重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倡导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倡导和支持男女共担家务,促进父母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责任,支持家庭承担赡养老人责任。
    措施:鼓励支持妇女在家庭生活中发挥独特作用。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促进男女平等分担家务。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
    妇女与环境
    目标:提高妇女的思想政治意识,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健全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妇女的媒介素养,提高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5%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妇女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提高。
    措施: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丰富优质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满足妇女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成果。开展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宣传教育。加强文化与传媒领域性别平等培训、评估和监管。利用妇女之家、图书馆、网络课堂等开展面向妇女的媒介素养培训和指导,加强妇女网络素养教育,提升妇女对媒介信息选择、判断和有效利用的能力。充分发挥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改善妇女生活的环境质量。为城乡妇女享有安全饮水提供保障。加强符合妇女需求的卫生厕所建设。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相关应急预案和规划中充分考虑妇女特殊需求。

5.儿童发展领域有哪些?有什么策略措施?
    儿童与健康
    目标: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3.3‰和4‰以下,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4%和1.8%以下,儿童总体近视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8%以上。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30%以内,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2%以上,提升儿童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
    措施:加大对儿童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投入力度,设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
    儿童与安全
    目标:儿童意外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为基数下降20%。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率持续下降。儿童食品、日用品、玩具、大型游乐设施及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学生欺凌事件显著减少。儿童网络安全得到有效保护。将灾害事故对儿童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监测报告系统进一步完善。
    措施:预防和控制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伤害。预防和减少儿童溺水。预防和减少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加强对儿童食品、日用品、玩具、大型游乐设施、用药的安全监管。提高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儿童与教育
    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得到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学生的性别平等意识明显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不断提高。
    措施: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严格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推行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
    儿童与福利    
    目标: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儿童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儿童基本医疗权益。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镇(街道)配备儿童督导员,村(居)配备儿童主任。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基层儿童保护机制有效运行。
    措施: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将儿童教育、医疗卫生、福利保障事项优先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巩固提高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多元化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保障。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儿童与法律保护
    目标:未成年人保护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司法工作体系满足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殊需要。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障得到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获得有效监护。禁止使用童工,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性侵害、拐卖、虐待、遗弃未成年人。降低未成年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口数量的比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力度加强。
    措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监护侵害、家庭暴力、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严厉查处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依法严惩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和引诱胁迫未成年人涉毒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儿童与家庭
    目标: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科学育儿方法。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95%的城市社区和80%的村(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支持家庭生育养育儿童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提升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措施: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和权利。培育良好亲子关系。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儿童与环境
    目标:儿童优先原则,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提升儿童媒介素养。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权利得到保障。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社区。公益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校外活动场所增加,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
    措施:制作和传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合儿童的图书、影视、歌曲、游戏、广播电视节目等精神文化产品,培育儿童文化品牌。加强对儿童出版物的审读、鉴定和处置,深化“扫黄打非”工作,清除淫秽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保障儿童的参与和表达的权利。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工作。加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