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2022年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政策问答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23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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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方案制定依据是什么?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20号)

2.本方案包含哪些工作任务?
    紧扣经济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务公开时效、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着力加强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深入开展政策精细化解读,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3.各业务单位工作落实要求是什么?
    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在部署安排、推动开展业务工作时要同时对相关公开事宜提出要求并指导督促落实,做到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务公开就跟进到哪里。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上级部门指导、推动系统内业务工作的政务公开。
    4.如何学习借鉴提高工作?
    积极主动对标市内外政务公开先进地区和先进单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网上学等多种方式,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和单位目录编制、栏目设置、内容维护以及工作推进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营造“比学赶超、互学互鉴”的浓厚工作氛围。
    5.工作如何保障?
    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培训课程,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各级各部门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鼓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通过跟班轮训等方式,培训新任政务公开人员。
    6.今年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公开要求是什么?
    做好校务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民办学校等及时公开各类校务信息。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监督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等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做好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要指导、规范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做好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监督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及时全面公开各类企事业信息。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