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2023年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政策问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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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3-542957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14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问:《实施方案》起草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激发市场活力,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实现“共同富裕先行区”城市愿景和建设“实力强、群众富、城乡美、生态优”的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临淄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二、问:《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山东省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发〔2023〕5号)和《淄博市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淄营转办〔2023〕1号)文件。
三、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哪方面?
答:包括创新提升全周期服务水平、创新提升全要素供给能力、创新提升全过程监管服务效能、创新提升全方位法治保障水平、创新提升全闭环解决企业诉求机制、创新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等六个方面。
四、问:《实施方案》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一)持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区政府分管领导各领域“总指挥”协调推进机制,强化改革任务督导落实。(二)持续强化跟踪督导问效。探索建立重大营商环境问题直督直办机制,适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三)持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结果导向和目标评价,将国家、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作为对各镇办、各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工作中创造的被国家推广的经验和成果,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适当激励。 (四)持续构建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宣传和评估机制,各部门制定经济发展政策、规划等,要充分征求、吸收各类企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