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区统计局局长张希扬关于对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相关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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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政策背景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大的区情区力调查。开展好此次人口普查,摸清我区人口家底,全面掌握当前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基础信息,有利于精准制定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等民生政策,有利于有效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利于构建科学有效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科学编制我区“十四五”规划。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0〕4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淄政发〔2020〕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三、出台目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明确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