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法律顾问马成栋关于《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12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顾问马成栋关于《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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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的出台,为推动教育集团化办学,开展强校扩优行动,加快推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制定了依据。《方案》明确了工作举措及机制,以优质学校为核心,按照“1+N”模式建立城乡间、校际间的办学联盟,由核心校带动成员校快速、优质发展,全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的广度和深度。
    《方案》主要组建城乡共建型和贯通培养型两类教育集团,城乡共建型由5所中学加9所镇街道中小学,贯通培养型由2所中学加6所镇街道中小学组成。深入推进强校扩优行动。
    《方案》明确加强党的领导,建设文化制度,提升教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强化教研引领,学生素养提升六项举措,通过调动、交流、支教等方式,打通集团内校际与学段人员流通通道,形成区级培训、集团培训、校本培训的教师培训新架构。加强德育干部、班主任互助联动,形成“学习、研究、探讨”为一体的教研氛围。组建年级发展共同体和班级发展共同体,定期联合组织素质展示、比赛等活动,促进学生共同成长、多元发展。
    《方案》制定了管理机制,评价机制,教师流动机制,奖励激励机制四大机制,建立集团化办学理事会制度,制定集团办学章程,创新集团办学治理模式,将集团化办学纳入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集团内部治理和运行、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水平提升等方面实施考核评价,核心校向成员校派出管理团队和骨干教师,成员校派出教师到核心校,带动成员校发展。集团成员学校、校长、教师在评先树优、职称晋升、教师培训等方面实行奖励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