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副区长王俊涛关于《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办发〔2022〕6号文件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26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副区长王俊涛关于《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办发〔2022〕6号文件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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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22〕8号文件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作出了要求,为确保全区就业局势稳定,落实上级要求,我区下发本《通知》。
    本《通知》从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聚焦重点群体服务,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强化责任抓好落实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要求,高频次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年内开展招聘活动不少于20场,配合开展驻淄高校“一校一专场”线下招聘活动,为来淄青年提供全领域、更贴心的生活、就业服务。
    《通知》提出继续执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办的小微企业提供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022年拿出不少于480个用编计划,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度,年内募集岗位不少于860个,实现就业见习不少于315人,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为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个人提供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及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的,按120元/人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实施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组织开展“团团带岗进高校”活动。免除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生2022年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本金可申请延期一年偿还,不计复利;切实保障高校毕业生的征信权益,对受疫情影响2022年无法按时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的高校毕业生,采取短期延后还款、调整账单计划、延长贷款期限等方式灵活调整还款安排,未及时还款的不影响征信。多项措施确保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