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局长朱冰关于《临淄区2023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0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局长朱冰关于《临淄区2023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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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是《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进一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加快生态美丽临淄建设步伐,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我区出台了《临淄区2023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要目标责任、主要措施做了明确要求。

我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要目标责任通过加强林地、林木执法管理和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确保全区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林地保有量分别达到5.76%、458233.415048.31公顷以上。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工作。二是认真抓好林地、林木资源管护工作。三是着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四是积极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五是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六是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落实目标考核,强化源头监管。三是积极研究探索,推行林长制工作。四是积极适应形势,推进协同发展。五是推进依法治林,巩固绿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