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发改局局长解读《临淄区碳达峰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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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4-543606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26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解读人:区发改局局长王林
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由之路。
党的二十大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绿色发展,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更是给我们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以双碳为抓手,系统谋划,精准发力,强基育新,产业低碳转型和能源转型齐发力,高标准引育绿色低碳产业,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扎实推进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节能、循环经济、科技创新、碳汇能力等,争当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龙头。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我区绿色低碳转型的现实需求。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中发挥统领作用,与《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共同构成贯穿碳达峰、碳中和两个阶段的顶层设计。2022年12月省政府适时出台了《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2023年6月市政府出台了《淄博市碳达峰工作方案》。
临淄区根据国家、省、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临淄区碳达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为我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细化了目标和路径,确保我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作为降碳减污总抓手,实现碳达峰与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度协调统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碳达峰重点难点问题、主要节能降碳工程和具体节能降碳举措等多个方面,反复研究梳理,提出了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
另外《方案》还细化了政策保障要素和组织实施措施。政策保障包括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强化经济政策支持、建立市场化机制、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四个方面,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评价三个方面,保障了碳达峰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区“双碳”工作全面起势。
《方案》出台实施的时机成熟,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贯彻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和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下一步,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我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与长期的关系,推进经济体系、产业体系、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发展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变革,力争在全市率先实现碳达峰和能源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