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区发改局局长王林关于《临淄区碳达峰工作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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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3-26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发改局局长王林关于《临淄区碳达峰工作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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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由之路。

党的二十大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绿色发展,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更是给我们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以双碳为抓手,系统谋划,精准发力,强基育新,产业低碳转型和能源转型齐发力,高标准引育绿色低碳产业,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扎实推进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节能、循环经济、科技创新、碳汇能力等,争当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龙头。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我区绿色低碳转型的现实需求。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中发挥统领作用,与《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共同构成贯穿碳达峰、碳中和两个阶段的顶层设计。2022年12月省政府适时出台了《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2023年6月市政府出台了《淄博市碳达峰工作方案》。

临淄区根据国家、省、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临淄区碳达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为我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细化了目标和路径,确保我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方案》分“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阶段。明确提出,到2025年,我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20.5%,为全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完成市下达的指标任务,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作为降碳减污总抓手,实现碳达峰与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度协调统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碳达峰重点难点问题、主要节能降碳工程和具体节能降碳举措等多个方面,反复研究梳理,提出了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

“十大行动”包括:1、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坚持安全平稳降碳,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2、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以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总抓手,推动主要行业碳排放有序达峰;3、落实能耗双控工作要求,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4、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行动,推进建筑领域碳达峰;5、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6、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7、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强化科技支撑能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8、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稳定性和碳汇增量;9、全民绿色低碳行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10、绿色低碳对外合作行动,全面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另外《方案》还细化了政策保障要素和组织实施措施。政策保障包括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强化经济政策支持建立市场化机制、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四个方面,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评价三个方面,保障了碳达峰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区“双碳”工作全面起势。

《方案》出台实施的时机成熟,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贯彻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和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下一步,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我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与长期的关系,推进经济体系、产业体系、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发展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变革,力争在全率先实现碳达峰和能源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