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专家解读)关于《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4-547396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29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专家解读)关于《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4-08-29
  • 字号:
  • |
  • 打印

近日,临淄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加深对文件的理解和把握,临淄区供销合作社邀请淄博市供销合作社对该文件进行进一步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果,临淄区以组织服务农民为主线,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全力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决定,制定《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实施意见》围绕贯彻省政府、市政府《实施意见》各项任务目标,立足临淄区实际,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主责主业,以组织服务农民为主线,从推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土地托管服务提质增效、布局农资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大做强社有企业五个方面全面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着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文件提出,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农资保供稳价作用更加明显,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稳步增强,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日益完善,重要农产品、日用品应急保供体系基本建成,“临淄供销”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

《实施意见》聚焦城乡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实施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提出畅通流通渠道,建设完善区、镇、村三级现代商贸流通服务网络,打造临淄城郊大仓,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培优做强临淄供销品牌;提出续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服务模式,建设智慧农业生产指挥中心,打造全省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核心示范区,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20%的耕地提出完善农资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临淄区县域农资仓配中心,打造区、镇、村三级农资流通服务网络争创全省农资流通服务示范区;提出推进基层社改造提升构建区、镇、村级供销服务网络,加快村级供销社建设形成产业互补体系共建资源共享的新格局,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提出持项目引领,强化供销合作社统筹发展能力,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做大做强社有企业。

《实施意见》聚焦供销合作社的职责使命。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施意见》旨在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集成、保持社有资产完整性、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等措施,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更好发挥为农服务主渠道、生力军和“国家队”作用,加快把临淄区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解读人:王厚东,男,汉族,中共党员,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联系电话:0533-3121733。